我不是Scrum黑,不是
前一篇文章,我蹭着Scrum Guide的热点,尝试了一下标题党,结果确实比我以前的文章要好不少,不过毕竟不是单因素测试,很难说是本身热点就带来的流量,还是我标题党吸引了粉丝更多的打开率。可能都有点吧,粉丝数量在此期间内确实也增加了。
不过,前篇文章让不少圈内朋友以为我变成了Scrum黑,其实我不是,我从来都不是,我想应该也可以很有信心地说未来也不会是。当然了,是不是会变成SA黑、Scrum Guide黑、创始人黑,难说,这个可能性倒是极大。
前文中我表达的失望之情,实质上更多的是针对Scrum指南2020版的改动,以及两位创始人多次改动的这两件事实,失望则是因为我对这两件事实感到困惑和不认可。
曾有圈内好友总结过说我是有那么点原教旨主义,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个词到底啥意思,但单纯字面理解,我应该算吧。我比较坚持认为创始人的解释或定义就是一个事物的真义,其他人可以改变其应用,而不可改变其真义。至少对于Scrum或敏捷来说,我认为就该如此,它们不是像文具、餐具之类的工具,不管你的信念如何,都可以使用。对于Scrum的践行者来说,是需要去由衷地接受和认可其理念,也即价值观,并秉承其原则去身体力行的。结果其创始人却多次修改真义,虽然几年一次,但对于一个你需要深信的东西来讲,几年修改一次也足以动摇你对其信任的根基,将之从信仰层挪动到功用层。也即完全把它当作是一个工具,不再对它有很深的感情,甚至为之与他人争论辩驳,而是能用则用,不能用就不用。
我现在开始逐渐地理解到Scrum这种模型或者敏捷这种主张,或者夸大一点,西方的思想,是格外强调分工与分工之后的专业化职业化,但却较少提及不同分工如何凝聚起来,或者说是否还有某个角色来专门负责协调。事后诸葛亮来看,或许这种方式更适合一片大好,饼够大人够分的情况。可是在需要背锅或需要攻坚克难的时候就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毕竟我拿我的专业知识说话,说你理解的不对、你的主张不可行。这种时候就非常的棘手了,因为大家已经认可了专业分工,也认可了对方在该专业领域的地位,你不可能在此时去否定对方的结论,而如果权责分离之后连撤换此人也无法做到的话,就只有可能是陷入僵局。
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Scrum指南中加大了PO的责任权利之后,感到了一种悲观。在实践中,PO人员的实际权力或影响力并不是来自于Scrum这个框架所授予他们的PO这个头衔,而是来自于此人在组织内本来的地位(也即在采纳Scrum之前此人的权力或影响力),毕竟挂名齐天大圣也没谁能打脸的只有孙悟空一人。君权还要神授呢,Scrum权谁来授?
不过话说回来,再回过头去看我自己的实践经历,我似乎从来也没有因为Scrum三个角色分权或分工问题而困扰过,或者说没有为字面问题困扰过。我更在乎的就是跟PO、SM以及团队角色之间实际的分工和协作。也没有特别去关心Scrum团队结构是一个顶层结构,还是说是一个项目内或一个部门内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所授予的结构,只要我们还能够按照Scrum方式开展工作创造价值即可。只有在这种外层结构影响到Scrum落地实效时,才会去抗争,但实际上很多时候这种抗争又是无力的,除非你本就在决策者层面有影响力或能够间接地产生影响力,否则抗争往往都很难产生效果,或者很难很快地产生效果,越大的组织越难,因为你的老板也有和你一样的困难,那就是他们的老板和他们的上层组织。
当然Scrum本身或任何敏捷方法论本身从未承诺过或者说去描述过这个层面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也不是说他们有什么问题,因为在我看来这些方法论或模式顶多属于管理学的范畴,而如何解决前面说的这些复杂问题,则属于领导力的范畴了。
但人家也可以免责,或者说完全没有什么责不责的概念,所以也没啥好去指责人家的地方。大家该干嘛干嘛,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